土拍公告:南京市区首次网挂18宗地 总

土拍公告:南京市区首次网挂18宗地 总

  8月11日,南京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其中对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做了调整。与此同时,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南京市本级网挂[]1号公告,一口气推出18宗地块,总出让面积约89.33万方,起拍总价高达.2亿元。其中,江宁区7宗、浦口区6宗、秦淮区1宗、建邺区1宗、鼓楼区1宗、雨花台区1宗、栖霞区1宗。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NO.G40:(1)商业部分面积不超过地上建筑面积的20%。(2)地块上所建办公可分割销售,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商业可分割销售,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3)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秦淮区人民政府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NO.G41:(1)A地块地上建筑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2)地块内设置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后向社会开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3)B地块地下空间与A地块一并出让,可开发建设地下空间设置停车场(库)、人防、设备等辅助设施。(4)地块内轨道出入口、风亭风道、冷却塔等附属设施及人员疏散、日常维护等所占空间(合计约平方米)计入地块规划指标,应由地铁无偿使用。(5)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其许可经营的项目包含地铁上盖物业的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线路及附属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NO.G42:地块内可配建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的酒店式公寓。

  NO.G43:(1)A地块为Rb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面积.99㎡,容积率大于等于1.01小于等于6.6,建筑高度≤m,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2)B地块为Bb商办混合用地,出让面积.19㎡,容积率大于等于1.01小于等于≤9.3,建筑高度≤m,建筑密度≤60%。(3)C地块为Bb商办混合用地,出让面积.11㎡,容积率大于等于1.01小于等于6.1,建筑高度≤m,建筑密度≤60%。(4)E、F、G地块单独地下出让,出让面积.75㎡。(5)A、B、C三个地块合计可配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住宅和酒店式公寓,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沿湖南路原则上不得布置住宅。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三个地块内同种性质建筑面积可以相互转移;(6)A、B、C三个地块内商业设施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7)C地块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公厕一座,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后向社会开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8)B、C地块之间城市道路马台街的上方空间可利用,可设置不多于两处的联系通道联系裙房商业部分,每处建筑联通部分宽度不大于8米,下部架空净高不小于15米,该连通部分仅作为通道功能使用,其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9)B、C地块之间城市道路马台街的地下空间,在满足市政管线敷设等相关要求下,可出让联通利用,功能为停车和交通联系。(10)公园绿地(E+F)地下空间与规划支路童家巷西延道路地下空间,在满足公园、市政管线敷设要求的前提下,纳入出让范围。公园地下空间顶板至地表覆土深度不小于2.2米、建设层数原则上不超过四层,其竖向标高与相邻地块地下室标高相衔接,功能为商业、停车、地下支路。地下商业设施用房可以分割销售、分割转让。(11)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鼓楼区人民政府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12)该地块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须征求江苏省军区意见。

  NO.G44:(1)A地块为Bb商办混合用地,出让面积.89㎡,容积率Far≤3.2,建筑高度≤m,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A地块内可设置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2)B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面积.62㎡,容积率大于1.0小于等于2.1,建筑高度≤80m,建筑密度≤18%,绿地率≥30%。(3)C地块为Rc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出让面积0.61㎡,容积率Far≤1.8,建筑高度≤35m,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地块内须设置基层社区中心一处,用地规模不小于0平方米,功能应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体育活动场站,用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居住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环卫休息场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放场,用地规模不小于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住养老服务站、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休息场、环卫车辆停放场须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与第一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验收后无偿移交区政府。(4)D地块中须配建一所15班幼儿园,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

  NO.G46:(1)商住混合用地的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0%-40%。(2)地块内应配建公厕一处,建筑规模不小于80平方米,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后向社会开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

  NO.G47:B地块内须配建一所24班小学,由浦口区教育局完善用地手续并负责建设,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

  NO.G49:B地块内须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

  NO.G50:(1)A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面积.29㎡,建筑高度≤60m,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2)B地块为B11零售商业用地,出让面积.62㎡,建筑高度≤24m,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NO.G51:(1)A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面积.48㎡,建筑高度≤80m,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2)B地块为B11零售商业用地,出让面积.97㎡,建筑高度≤24m,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NO.G53: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NO.G54: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NO.G55:(1)A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面积.76㎡,容积率大于1.0小于等于2.0,建筑高度≤60m,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地块内可设置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5%的配套商业设施。(2)B地块内须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3)C地块为Rc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出让面积.11㎡,容积率Far≤1.2,建筑高度≤35m,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地块内须设置基层社区中心一处,功能应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体育活动场站,用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居住养老服务站,使用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环卫休息场,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0平方米;小贩中心,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车场,用地规模不小于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住养老服务站、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休息场、环卫车辆停放场须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验收后无偿移交区政府;(4)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NO.G56:(1)A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面积.24㎡,容积率大于1.0小于等于2.8,建筑高度≤80m,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地块内可设置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5%的配套商业设施;(2)B地块内须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3)C地块为Rc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出让面积0.52㎡,容积率Far≤1.0,建筑高度≤24m,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C地块内须设置基层社区中心一处,用地规模不小于0平方米。基层社区中心的功能应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体育活动场站,用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居住养老服务站,使用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60平方米;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环卫休息场,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放场,用地规模不小于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住养老服务站、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休息场、环卫车辆停放场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4)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NO.G57:(1)A地块内可设置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5%的配套商业设施;(2)B地块内须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3)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变更受让人不影响包括土地价款支付等合同条款的履行。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08月26日至年09月01日,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网上申领)(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09月02日至年09月14日,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网上报名)(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09月14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09月1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年09月02日9时至年09月19日9时30分。

  自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由于土地出让方式及条件的调整,终止了出让公告(年第06号)中的8宗地块的出让。所有人的焦点都集中在南京市区土地网拍新模式的出现。经过半个月的等待,南京市区土地网拍新模式终于出来了,南京市本级网挂[]1公告一口气出让18宗地块,并且主要集中在土地稀缺的江宁区和江北浦口区,可以看出政府缓解土地供需、稳定地价稳定房价的决心一直未变。

  年09月19日9时30分,南京市本级网挂[]1公告的18宗地块将会进行网上竞拍,结果将会如何?敬请期待土拍网的直播。









































合肥白癜风
白殿风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nanjingshizx.com/njsxs/790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