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位: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年6月28日,南京全面进入不动产登记时代,所有的房地产交易送件之后,市民最后都将拿到一本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证。按照此前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不动产登记局一般由国土部门主导成立,此次南京也未例外。
1明确职能整合
根据市编委《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宁编字[]38号)《关于优化调整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事项的通知》(宁编字[]71号)要求,明确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设立市不动产登记局,为市局直属行政机构,挂“地籍管理处”牌子。市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处)主要职责如下: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组织、指导全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土地动态监测及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会同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拟订南京市不动产确权、登记、争议调处的实施细则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会同市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全市林区森林、林木、林地,水域、滩涂渔业养殖登记等不动产的登记发证;在过渡期内,配合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负责组织、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土地动态监测等地籍管理基础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土地权属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组织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汇交、管理和归档;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资料共享与社会化服务工作。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市本级(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务性工作;栖霞区、雨花台区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由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局承办;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各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办。
2坚持便民服务
为方便市民办证,南京市国土部门对中山路现有的登记大厅进行装修改造,建成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在1楼提供房产交易服务,在2楼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与原有的16个窗口相比,办事窗口已增至23个,进行登记资料的预审和分号工作,与此同时,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三处房产交易市场也进行了“升级”,除了办理现有的房产登记交易业务以外,也为市民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
“不动产登记新政策刚出台,市民了解不多,来咨询的人特别多”。为了让群众尽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大厅取号窗口工作人员每天都提前10分钟到岗,细心查验办事群众的登记材料是否齐全。在大厅现场,张贴醒目引导标识,耐心解释办事流程,坚持硬件规范和软件服务同步提升。在线上,依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子政务网站、官方北京主治白癜风医院白癜风怎么治好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