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独家采访获悉,市工商局新拟定了《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南京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于近日执行。
《意见》内容共有14条,其中大部分都是全省首创。
允许企业登记“一址多照”
允许多个企业使用同一地址登记为自己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面积较大的商务楼宇办公场所分割为若干个独立空间,并给每个独立空间编制不同编号对外出租,该空间可作为承租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支持商务秘书企业为集群注册的企业提供托管服务。
以前,社会公众、其他政府部门甚至工商部门本身均存在“一址只能一照”的误解。目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企业登记量大,有些小微初创企业因资金有限租不起办公用房,想登记注册就比较困难。本条意见旨在进一步消除误解,释放住所资源。
同一个地址将可以登记多个企业,登记地址将只作为一个联系地址,并不需要就一定在那经营。这对于小微初创企业来说是个重大利好。解决办公用房问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今后,小微初创企业选择就更多了。
商务秘书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般是为入驻企业提供住所托管;代理企业登记、记账、年度报告的申报;为入驻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文书的收递、客户接待、来电转接、会议安排及其他商务秘书服务。该类企业为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如何突破住所登记瓶颈提供了解决方案。
企业名称库向社会开放
探索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库,提供网上检索工具,方便企业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前的自助查询,提高企业名称核准通过率。
企业名称库原来是工商部门内部的一个数据库。新企业登机前,要先到工商部门去查一下,自己起的名字其他企业有没有登记过,如果登记过了,就要再重新起一个。
随着市场主体大幅增加,名称资源库日趋匮乏,企业起名越来越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登记效率。本条意见设置了“自查”到“自选”的分步实施规划,首先实现企业名称的网上自主查询,获得总局改革试点授权后,再进一步实现企业网上自主选名,减轻了企业起名称的困难。
支持登记各类“众创空间”
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各类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为各类创业创新主体提供更多开放便捷的创业创新载体。允许企业名称中含有“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行业特征表述,经营范围表述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等。
“众创空间”目前是社会网络上的热词,有很多人到工商局咨询,能否成立相关机构?虽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无此表述,但登记实践中此类创业孵化服务机构的申请日益增多。为了进一步体现企业行业和服务特点,方便企业发展,这方面要求被进一步放宽。
企业地域名称有限放开
支持企业申报使用“无行政区划”和冠“江苏”的企业名称。凡注册资本在万元(含)以上企业,可申请使用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注册万元(含)以上企业,可申请使用冠“江苏”的企业名称。
以前企业名称前行政区划都是严格规定的。比如,市级企业只能申请登记注册为“南京某某公司”。今后,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要求,就可直接登记注册为“某某公司”,不再受地域限制。“无行政区划”和冠“江苏”的企业名称,均有网络渠道分别向总局和省局申报,更加方便企业发展。
《意见》还提出,积极推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在职人员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转岗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从事这些经营性培训活动的企业进行公司制注册登记;创办经营性养老机构可以有限公司、合伙、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形式进行注册;试行登记注册独立承办人制度;完善企业信用证明服务等。
作者:《南京日报》记者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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