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tour▲点击此处订阅“南京江宁旅游”官方 年4月26日,江宁区旅游工作专题座谈会在江宁会展中心隆重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有省、市旅游部门综合法规处、规划发展处有关领导,江宁区各街道旅游工作分管领导,相关园区、平台旅游工作分管领导,法制办、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统计局、物价局、安监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地税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分管领导,区旅游局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副局长费文君主持。
本次会议旨为深入贯彻“全区旅游工作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动员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会议分为两项议题,即研究讨论《全域旅游示范街道(园区、社区、企业、院校)创建要求》,以及《江宁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纲要》。
南京中陆必得旅游设计院就《全域旅游示范区街道(园区、社区、企业、院校)创建要求》作专题说明,南京尔目旅游研究机构就《江宁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纲要》作专题说明,针对这两项《创建要求》以及《规划纲要》,各街道、园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交流讨论,并提出意见。
针对《江宁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市旅委规划发展处处长要求设计单位重点研究和完善以下内容:一是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应和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考虑;二是要考虑目的地营销的需求;三是要考虑江宁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现状;四是要研究服务体系上限和下限的关系、公益化和市场化的关系,标准与特色的关系。同时要进一步研究旅游建设开发的评价制度、服务体系建设的国家化方向、公共信息与企业服务信息的对接,以及制定江宁文明旅游的相关内容。
市旅委综合法规处从旅游品牌创建的角度出发,对相关规划提出如下意见:一是按照全域景区推进建设;二是加快提升全域公共配套和服务;三是加大全域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在示范创建中的比重;四是进一步研究示范标准与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有机融合。
省旅游局综合法规处副处长曹益民重点针对示范创建标准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创建的标准要可量化,易于打分操作;二是安全保障的考核内容也要可量化;三是要突出具体的地方特色;四是强制性标准可以调整为必备性标准。
省旅游局综合法规处处长陈劲松对全域旅游的创建提出要求,要细化量化标准,全面深入从基础工作做起,如开通乡村旅游直通车、不需要每个街道建设游客集散中心、新旅游业态的处理和发展方向、核心产品与要素的匹配、住宿业态的重新调整、生态停车场的可行性、绿道系统与景区点的结合和量化等细节措施。
会议最后,江宁区旅游局局长贡清发表讲话,她首先感谢了省市相关领导和全体人员对江宁创建“全域旅游”工作的支持与厚爱。贡清表示:江宁区旅游资源丰富,要借机借力,搭载全域旅游创建契机,努力开创“十三五”江宁旅游发展的新局面,完善各自工作,高标准高要求打造江宁原创样板,拿出国家级品质。贡清反复强调,要求各部门单位对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及要求分解落实下去,进行考核,实行奖励,各方面提交反馈意见,并签责任状,不断提升旅游产业等级,加快把旅游产业培育成全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力争将江宁打造成为“魅力独具、环境一流,集散便捷、服务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健全、产品结构丰富”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END-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