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金陵晚报
2016年03月07日b05 :最关注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经纪执业记录备案(2015年度)的通告
二○一六年三月五日
根据《江苏省经纪人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纪执业记录备案(2015年度)于2016年3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凡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从事经纪活动的企业(经纪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个体经纪人),应当填写《经纪执业记录备案表》(可在南京工商政务网下载)及相关材料提交工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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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受理地点:市工商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局(市工商局受理地点:本市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907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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