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白癜风防治援助项目 http://nb.ifeng.com/a/20180410/6493214_0.shtml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来宁返宁人员管理的通告(第11号)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依照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来宁返宁人员管理通告如下:一、来宁返宁人员一律严格登记报备。来宁返宁人员在抵宁之日一律登记报备、健康申报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通过“宁归来”平台进行登记报备,或者直接向所属单位(学校)登记报备,有固定住所或投靠亲属的在社区登记报备,进行正常公务、商务等活动的在宾馆酒店登记报备。登记报备要如实申报有无湖北各市、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有无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情况等信息。二、疫情重点地区来宁人员一律实施隔离。对疫情重点地区(含湖北各市、温州等地)人员和有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人员,严格按照市指挥部相关通告规定,自抵宁之日起执行14日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对其他地区来宁人员,如系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14日内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实施居家隔离。三、“三无”来宁返宁人员一律严格管控。对无本地户籍、无固定居住场所、无就业岗位人员,劝导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暂缓来宁;对已经抵宁的,予以劝导返回;对不愿返回的,将对其有偿提供居住场所,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本科毕业以上、有在宁就业意向的人员,可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服务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