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工作细致,注重效率。
3.应聘人员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年8月1日至年8月12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年度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其中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0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格式规范统一写成“高层次人才招聘网+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如“高层次人才招聘网+应聘B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学院)+科研秘书+张三”发送至用人单位的报名邮箱。
(三)报名缴费:
1.缴费金额: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元/人。
2.缴费资格: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并收到缴费通知后才具备缴费资格。
3.缴费时间:年8月1日16:00至年8月13日16:00,未按时完成缴费确认视为无效报名。
4.缴费方式:应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