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生招

南京艺术学院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办学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是我国唯一具有艺术学科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是国家文化部和江苏省政府共建的综合性艺术院校,其前身可追溯到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团结奋进,锐意创新,已发展成为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南京艺术学院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网址为: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务必警惕招生诈骗。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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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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