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年报工作将于年6月30日结束,请尽快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进行网上申报,避免集中到最后期限填报,可能会因为网络拥堵而不能成功填报年报,逾期不报者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请企业认真阅读以下通知:
一、年度报告主体年12月31日前在我经济开发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资企业(含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均需报送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年度报告时间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报送年度年度报告,逾期报送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尚未报送、、年度年报的企业,应先补报未报年度的年报后,再报送年度年度报告。
三、年度报告方法企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