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48号)要求,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于11月13日至1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纸笔方式。
三、相关考务日程
1.年11月3日至12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2.年12月28日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议,一个月内向报名所在区财政局申请成绩复核。
四、申请延期与退费
因考试时间调整导致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18日-2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报名所在区财政局登记个人信息,申请延考或者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延考者,免费参加下一年度对应科目的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申请退费者,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但不享受下年免费考试政策,具体退费时间待中级资格考试结束后公布。
五、防疫要求
将在南京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