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调研员刘兴国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调研员刘兴国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兴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年至年,被告人刘兴国利用担任南京市社保局培训处处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处长、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处调研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