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道称“国家发改委确定南京市为国家特大型城市”,而杭州、苏州是大城市,少个“特”字。的确,南京人民近年来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所在城市的快速“长大”,尤其感受到“环境美”伴随着城市的快速“长大”。公正的说,历届南京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人都为“环境美”的“大南京”建设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但“隐形”的“推手”还有南京市各级法院和法官,他们为“环境美”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护。“环境日”之际,看看南京市中级法院新闻发布会交出的“成绩单”吧。
6月3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向社会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情况,同步发布典型案例。目前全市具有环境资源审判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有建邺、玄武、六合、高淳、溧水、浦口六个法院。各法院紧密结合南京地区环境资源分布特点,满足差异化司法保护需求,准确把握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规律,形成统一的司法尺度,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效率和效果。
据介绍,年5月21日至年5月20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共收案件,审结件。年,中院对六合、玄武、建邺法院开展“三合一”集中审判试点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撰写的《“环境美”新南京司法保障机制的构建——以“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为视角》论文获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年年会暨“江苏生态论坛·”一等奖;《污染环境罪中“处置”行为:三维视角分析》论文获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年会一等奖。
据了解,环境资源类案件除了传统的大气、水、噪声和光污染外,又出现了放射性污染的案件,刑事方面出现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政方面出现了请求确认行政机关与第三人签订土地收储合同无效、行政机关向第三人颁发土地证行为违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村民诉区政府确认土地国有行为违法等新类型案件,这些都造成环境资源案件审判难度加大,易引发社会治愈白癜风偏方北京看白癜风哪家医院最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