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动机视角下的公共服务精神塑造
文|张素红,孔繁斌
摘要:公共服务动机(PSM)理论是解释公共服务行为内部动力的新兴理论。公共服务精神与公共服务动机的核心内容是“公共性”和“利他性”。本文从公共服务动机理论视角,研究挖掘公共服务人员利他动机的可能性,探索塑造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公共服务精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以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公共部门;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动机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的历史阶段,“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战略,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而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个系统工程,要转换和改变的不仅是政府的职能模式、组织结构、运行机制、行为方式等,更需要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具备公共服务精神。公共服务精神是服务型政府的核心价值理念,是政府从事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最高精神追求,为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存在价值提供根本的精神导向。
但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根深蒂固,公务员队伍公共服务精神严重缺乏、公共行政伦理失范、公共服务效率低下的现象比较严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是提高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培育公共服务精神。因此,重申和进一步塑造公务员公共服务精神,构建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对于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都显得非常重要。
二、公共服务精神内涵和理论基础
公共服务精神是指,在公共行政中出于对公共的事务、事业和利益负责的理念,以追求公众幸福为目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而努力所表现出的一种精神。公共服务精神是由多种品质构成的价值共同体,有着丰富的内涵,我们需要从多种角度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
传统公共行政学认为,公务员是被视为需要一种官僚职业保障和结构的雇员。从词义上说,公务员一词是根据英文CivilServant翻译而来,也译作文官、文员。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设计出政务官和事务官,将“行政人”定位为行政意志的纯粹执行者。事务官主要是采用最有效率的方式执行政策,他们对职务的占有主要以其自身的素质和才能为基础,他们向政务官负责行政责任。在新公共服务理论家看来,公共行政官员在其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公共政策时,应该集中于承担为公民服务和向公民放权的职责,他们的工作重点既不应该是为政府航船“掌舵”,也不应该是为其“划桨”,而应该是建立一些明显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应力的公共机构。公务员是那些其动机和回报不止是一个薪金和保障问题的人们,他们希望在别人的生活中有影响。即公务员的动机就是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因此,公共服务精神首先体现为公共性。在公共行政中,出于对公共的事务、事业和利益负责的理念,以追求公众幸福为目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而努力所表现出的一种精神,包括以人为本、公仆意识、公平公正、责任等。
弗雷德里克森(H.G.Frederickson)提出公共行政需构建公务员遵循的价值规范与伦理准则,以保证政府治理的有效性。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范式,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在伦理精神、原则和理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从公共行政学发展和演进到公共管理阶段,提出了对政府进行伦理思考与道德定位,并将更加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医院哪家最好哪里医院看白癜风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