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高企协办〔〕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省里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
、年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材料(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3、4)的截止时间为8月5日。企业向所在区科技部门提交更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区通知为准。
3、对于在《操作规程》发布前已报送更名申请材料并提交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请各区科技局组织企业对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并于8月5日之前将补充材料统一报送至我市委托受理单位——南京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联系人:
南京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夏桂芳:05-
南京市科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刘卫卫: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