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正式成为汕尾市医保异地
为方便广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我院继河源市后,又与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正式签订了异地联网结算业务。自年6月1日起汕尾市参保人在我院住院时,凭《汕尾市医院住院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住院手续的,出院即可在我院进行实时报销结算,参保人仅需缴交个人支付费用,无需全额支付医疗费用,无需回参保地报销,且报销比例高于市内其他非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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