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专

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专家的函》(苏高企协办〔〕3号)要求,南京市科委牵头组织来自院所及企业的专家推荐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详情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原则上以省内专家为主;

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技术领域》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对于专业能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程序及要求

1、专家征集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技术专家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技术专家备案表》,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推荐单位汇总并确定推荐专家人选,统一报送至市科委高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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