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南京玉龙物流有限公司
环境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经我局调查,南京玉龙物流有限公司散货码头项目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于年7月29日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宁化环罚告字〔〕2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南京玉龙物流有限公司申请,现将公开听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南京玉龙物流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年8月19日14时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化工园区天圣路号口岸大楼5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年8月19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年8月16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我局管理科办理申请。(联系人:陈阳,联系)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
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