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新教育科技集团南京学校员工档案和落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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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新教育科技集团南京学校的员工可以落户南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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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小编为大家分别整理了档案存档和户口落户的流程,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

档案存档档案存档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报到证》并只与公司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尚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需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毕业生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题专栏—毕业生就业专栏点击“个人注册”,注册个人资料,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资料并设置个人申报密码。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设置的“申报密码”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陈海妹。设置个人申报密码方法如下:

Step1

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平台-毕业生就业频道

Step2点击“个人注册”Step3

进入以下页面进行个人注册

Step4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Step5

进入“高校毕业生”频道

Step6

点击“网上协议鉴证”

Step7

进入如下页面

Step8

完善个人资料,并设置申报密码

Step9

将申报密码发送给人力资源部陈海妹

2、用人单位会凭借代理号和密码,在单位用户下完成毕业生的网上签约手续。

3、凡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的,双方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题专栏—毕业生就业专栏上办理网上协议鉴证手续之后,毕业生须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到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大厅)领取《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A)类》。

5、毕业生携与单位签订的《就业三方协议书》和《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A)类》回学校学工处或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抬头必须为“南京市创新专修学校”,否则南京市人才中心不予以办理存档,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会将人事档案转交南京市人才市场托管。如抬头有误需携带《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A)类》和《就业三方协议书》回校办理改派手续。

6、毕业生将《报到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交给人力资源部赵悦,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7、毕业两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只要没有办理过就业手续,关系仍在学校或虽已派遣,但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仍在手中的,在宁落实就业单位后,可与应届生一样通过网上签约办理就业或改派手续。

报到证抬头必须为“南京市创新专修学校”,否则南京市人才中心不予以办理存档,携带《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A)类》和《就业三方协议书》回校办理改派手续!

tips:以下情况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1)毕业超过两年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2)毕业不超过两年,但户口已经落在单位或已落回原籍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3)报到证开到单位,且工作满一年的,办转正定级手续,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2、应届毕业生已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毕业生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题专栏—毕业生就业专栏点击“个人注册”,注册个人资料,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资料并设置个人申报密码。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设置的“申报密码”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陈海妹,方法同上。

2、单位会凭借代理号和密码,在单位用户下完成毕业生的网上签约手续。

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会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南京市人才市场托管。《报到证》抬头必须为“南京市创新专修学校”,否则不予以存档,如抬头有误需携带《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A)类》回校办理改派手续,《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A)类》办理手续同上。

4、毕业生将《报到证》和《就业推荐表》交给人力资源部陈海妹,单位统一办理存档手续。

3、有工作经验的就业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员工到南京市人才中心领取档案接收函,单位名称为:南京市创新专修学校。

2、员工到档案所在地办理户档迁移手续,将档案邮寄回“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北京东路63号南京市人才大厦一楼。

3、档案到达南京市人才后,员工本人或代理人带员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原件到人才大厅办理存档手续。

工作未满一年离职的毕业生,解约手续可参照以下流程办理

毕业生实行6-12个月见习期,未满见习期需要离职转出档案的,本人持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及时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办理解约手续,然后将户档关系转为个人代理放在人才中心;户档关系还在学校的毕业生办理网上解约手续后,可持解约证明到学校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人事代理机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户口挂靠

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非南京籍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的,均可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后落户南京;优惠一:40岁以下本科就可以直接落户南京,优惠二:研究生落户南京不受年龄限制,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福利政策。对于已有工作经验的非南京户籍员工,也可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南京。

本科生落户方法:

1、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本科学历的人才,以及持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先落户再就业;

2、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南京就业创业即可落户;

3、35周岁以下本科生连续在南京交纳1年社保,或专科生交纳2年社保的可以落户。

流程:调取档案到南京→打印社保证明→办理户口准迁证

材料:

①户口本、身份证

②南京人才市场提供的人才中心证明

③劳动合同

④毕业证、学位证

⑤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⑥社保缴费清单和证明

11种人才落户方法:

1、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本市的;

2、被江苏省聘为大学生村官并在本市工作的;

3、属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本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4、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者《南京市人才居住证》B证,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5、博士后出站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6、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7、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8、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本科、专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本科学历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专科学历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限制;

9、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10、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或者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11、经省、市政府批准引进的其他人员。属于第一款第一、三、四、五、十一项情形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市落户。

其他直接落户方法:

1、投靠落户:投靠配偶、子女、父母等情形;

2、安置落户:南京士兵退伍、士兵退伍安置南京等情形;

3、军属落户:驻宁部队现役军人的家属随军、驻宁部队女士官的未成年子女;

4、运动员落户:退役运动员安置南京并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5、华侨落户:符合定居本市条件的华侨。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信息如下

非南京籍毕业生落户南京手续办理如下:

毕业生通过网上签约领取接收函后,可凭就业协议和接收函到学校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转出户档关系手续;待毕业生档案寄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后,单位会到市人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交给人力资源部陈海妹:

1、两张近期一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交柜台,复印件粘贴在《户籍挂靠登记表》背面)。

3、身份证复印件。(已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需印正反面),身份证遗失无复印件者,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完成的《户籍挂靠登记表》(可在南京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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