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经费筹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

(二)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将试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进度安排,确保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情况,认真查摆问题,积极研究应对措施,推动工作开展

4.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强化“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措施,探索“一条龙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服务模式,实现对流动人口的有效服务和规范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南京市江宁区邮编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2.构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平台按照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合力服务的原则,推进流动人口“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建设,2015年底街道(镇)覆盖率达到90%,社区(村)达到80%以上;推进以“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均等”为主要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建设,全市每年创建示范社区10个,到2015年累计达到30个;加快集贸市场、新兴产业园区卫生计生服务阵地建设,加强与主管单位、重点企业的协调,落实阵地和设施,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建成1个集贸市场或新兴产业园区“流动人口之家”,力争2-3年内实现全覆盖

3.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建立流动人口电子档案,补充完善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实现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信息的南京市中华中学初中互联互通;加强信息平台的建设应用,确保社区流动人口信息化设备及操作人员配备率达到100%,流动人口协查信息反馈率、重点服务管理信息接收率达到99%以上;依托政府政务网平台,卫生、计生等部门每月进行人口信息交换和比对,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部门、跨系统共享

2.落实关怀关爱服务积极实施“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加大帮扶资金投入,帮助流动人口计生家庭进行创业,增强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开展流动人口“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流动人口幸福家庭;实施流动人口“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增强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发展能力;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帮扶救助活动,走访慰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基本保障服务;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企业、社区和流动人口聚集地计生协会组织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六)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3.落实宣传倡导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及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大力普及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公共服务知晓率达到90%以上;加强知识宣传,开发有特色、实用性强的宣传实物,增强流动人口避孕节育、家庭保健、子女教育等服务的趣味性和渗透力;加强典型宣传,积极开展“突出贡献新市民”等评优树模活动,激发流动人口参与咸阳建设的积极性;创新宣传形式,依托人口文化园(广场、大院、走廊、书屋),广泛开展以“爱在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咸阳、情系流动人口”为主题的的文化宣传活动,为流动人口休闲娱乐和获取知识提供方便,满足流动人口精神文化需求

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和谐、适应人口流动趋势为目标,以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原则,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和发展权利

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对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经费,按照常住人口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合理测算服务江苏省南京市工商局项目和开支,切实予以保证,并建立逐年增加的投入机制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经费筹集,形成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经费投入机制

(七)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工作目标

按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服务规范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实施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建筑工地、商贸市场、生产加工企业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免费救治等政策,对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提供免费的治疗和随访检查;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人,按照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方案的要求,纳入治疗范围南京市教科所所长

咸阳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

通过试点,到2015年底,探索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工作模式和有效措施,提高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水平,使流动人口在健康教育、妇女儿童保健、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以及计生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重点公共服务方面,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权益和公共服务,基本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人口和谐融合

2014年1月26日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结合我市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把流动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南京市江宁区规划局,纳入到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管理系统之中,为流动孕产妇、儿童建立统一的保健管理档案加强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强化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叶酸补服、流动孕产妇早孕建卡、孕期保健、高危筛查、住院分娩和产后访视等关键环节控制工作,保障母婴安全完善0—6岁流动儿童家庭访视、定期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等儿童保健服务加强流动孕产妇及新生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医务人员,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门诊服务等多种方式,按规范流程,为辖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建立流动人口电子档案,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尤其要重点建立包括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预防接种的重点人群、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维护流动人口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信息,要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复诊机会进行更新和维护;要在开展入户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南京市工商局局长档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

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实施健康教育工作,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企业、厂矿、单位、学校及流动人口聚集场所,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资料发放点及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卫生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宣传、咨询和倡导,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政策法规、卫生健康水平;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义诊等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引导流动人口更好地接受服务

按照预防接种服务规范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档案》,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设立临时接种点等南京市人才市场邮编适宜方式,为流动适龄儿童及时建卡、接种每年集中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对漏种儿童及时补种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等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

(三)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四、保障措施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发〔2013〕35号)精神,我市被确定为全国40个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市之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切实抓好我市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南京市教科所李亚娟

附件下载:

(五)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

(四)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

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我市确定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市,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咸阳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搞好试点

4.落实便民维权和奖励优待服务推进便民服务,公开办事内容,简化办事程序,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法定权利的知情权;完善民主监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流动人口评议计生”活动,增强流动人口主人翁意识;加强法律援助,利用“一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站式”便民大厅,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加大社会救助,依托“流动人口之家”、“爱心超市”等,对因病因灾造成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时给予救助;落实政治待遇,在民主选举、评优树模等活动中,使流动人口享有平等参与权;严格兑现流出人口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二孩奖励等政策,帮助流入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有关奖励优待政策;在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救助基金,将在咸居住一年以上、有固定职业的流动人口纳入奖励优待范围

国家卫计委将建立试点工作通报制度,每年对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并根据检查结果动态调整试点地区和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市上也将试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南京市科委高新处考评结果要与财政补助挂钩同时,重点围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经费投入、均等化服务和体制创新等方面,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各县市区要认真调查研究,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的考评细则,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1.落实计划生育基本服务扎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上取环、结扎等技术服务和孕环情检查服务,使各项免费技术服务落实率和孕情环情检查率均达到95%以上;精心实施“母亲健康工程”,为广大流动育龄妇女免费提供“查、治、防”三位一体的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率和患病对象治疗率均达到85%以上;积极推进“优生促进”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工程,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全市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5%以上,流动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下降;拓宽避孕药具发放渠道,在流动人口聚集区安装自取机,大力开展避孕药具“进工地、进市场、进社区、进酒店、进大专院校”等活动,使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获得率达到90%以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三、重点工作

(三)强化督导,推动落实

1.织牢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网底推动卫生和计生服务机构设施、人员力量整合,建立以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以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以辖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室为网底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网络,落实街道(镇)、社区(村)专兼职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实现公共服务和工作力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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