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年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宁化管发〔〕17号宁化管发〔〕17号
园区各部门、直属单位、大厂街道、长芦街道: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年南京市区长、园区主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宁政发〔〕41号)的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现将年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年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
年3月25日
年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考核指标
责任部门
一
改善环境质量
1
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园区管委会常务会议每年听取生态环保专题汇报2次以上。
党政办
2
PM2.5年均浓度较年下降18%以上,月均值每平方公里降尘量6.0吨以下。
环保局
3
水环境达标率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目标。
4
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以下。
二
落实污防措施
5
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年度任务,做好减排统计、监测等相关工作。
环保局
6
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用煤总量控制,完成年度“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经发局
环保局
7
落实工地扬尘控制的“九个%”,工地控尘措施抽查合格率90%以上。规模以上工地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达标率达50%。
建设局
城管局环保局
主次干道机扫率80%,渣土车密闭化运输率60%。
城管局
8
落实秸秆禁烧各项措施,不发生全省“第一把火”,无卫星拍照或省、市巡查通报火点。
大厂街道
长芦街道
环保局
三
推进环境整治
9
根据河道水环境“河长制”考核办法要求,落实河道治理、管理的相关措施。
环保局
建设局
市政绿化公司
加强河道的日常管养与保洁。
实施通江集河、南河等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基本消除黑臭现象。
10
推进控源截污管网建设,完成年度管网建设计划任务。
建设局
11
完成1-2个城市休闲游园绿地建设与改造任务。
建设局
12
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个,生活垃圾密闭化收集运输率达到%,无害化处理达到%。
城管局
四
强化环境监管
13
清理整治生态红线区域内的违建项目,基本完成红线区域保护标志牌设置,落实“生态红线监督与考核”制度。
环保局
建设局
14
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90%。
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5%。
环保局
医疗机构规范收集、储存、管理医疗垃圾。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置率达%。
社会事业局
环保局
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无害化处置率达63%。
建设局
15
开展重金属、VOC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行动计划”,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环保局
16
完成年度《依法行政和环境执法责任目标》任务。
环保局
17
组建“园区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园区增加8名以上执法人员,镇街设立环保机构,配备2名专职人员和2名协管员,社区配备1-2名协管员。
组宣部
人社局
环保局
各街道
18
根据“南京市水十条”,制定区域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并形成有效的工作制度。
环保局
建设局
19
以《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教育促进办法》宣贯为重点,做好环保培训、绿色教育、新闻宣传及公众参与等工作。依法公开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信息。
环保局
组宣部
20
信访办理满意率86%、按期办结率%、综合办结率91%。
环保局
各街道
公众对环境保护满意率达76%。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