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和年度年报已于6月30日结束,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工商部门应当在年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未年报企业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7月2日上午,南京市工商局召开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会议,各区市管局企业监管科长全体参加。据介绍,通过积极宣传、强化培训、全力指导等各项措施。18.6万户已年报
年报率达80.2%,顺利完成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提出的年报率不低于往年年检率的工作目标。
4.7万户未年报对4.7万户未参加年报的企业,市工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将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即7月14日24点之前完成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程序。届时,将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统一公示。
7万户个体未年报另据统计,全市约还有7万户个体工商户未进行年报,目前已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动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赵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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